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暂行规定和编外人员辞职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6-14浏览次数:4959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劳务派遣人才招聘暂行规定

和编外人员辞职管理办法(试行)

为深入做好学院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学院每年两次(3月份和9月各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性质人才,为规范招聘和辞职管理,特制订《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劳务派遣人才招聘暂行规定和编外人员辞职管理管理办法(试行)》。

一、劳务派遣人才招聘暂行规定

(一)招聘领导

招聘领导小组:学院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人事处负责人和职能负责人为成员、纪检办参与的招聘领导小组。

(二)      招聘程序

1、招聘计划

1)学院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细化单位、部门工作职责和岗位分工的基础上,明确和细化招聘岗位职责、岗位描述和岗位用人要求,通过民主、科学的决策,确定用人计划,经单位、部门领导人、学院分管校长签字后,于每年的元月和7月上报人事处。

2)人事处根据学院有关规定,汇总各单位、部门上报的用人计划,提请学院会议审议批准。

2、招聘公告发布

人事处将学院批准的用人计划、要求等,发布在学院和相关网站上,公告时长不少于15天。

3、招聘报名与审核

1)用人单位、部门确定专人和专门信箱接受报名,信箱的报名材料不得随意删除。

2)用人单位、部门组成3人及以上审核小组,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报名的原始材料妥善存档。

3)通过材料预审的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4)用人单位、部门将通过审核的应聘报名人汇总打印签字后,上报人事处。

4、招聘测试

1)招聘测试一般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的分值各占50%的权重。若同一岗位合格的报名者少于等于5人,直接面试,不再笔试。

2)笔试大纲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人事处统一组织笔试、阅卷、统分、成绩网上公示。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了。

3)面试大纲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由人事处组织命卷,对于客观题为主或技能测试为主的面试,由用人单位、部门命三套试卷,面试时由应聘人随机抽取决定当天的面试用试卷。

4)面试方案经人事处同意后,面试由用人单位、部门自己组织。

5) 面试专家由5人组成,统分等工作人员2名。其中3名专家为非用人单位、部门专家,由人事处从符合条件的随机抽取产生,面试组组长由非用人单位、部门专家中推荐产生。

6)面试顺序由应聘人抽签决定,面试时专家现场打分并签名,当场向应聘者公告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剩下3个专家的平均分。

7)面试结束后,当场将原始材料封存,并妥善保管,当场将统分结果经专家组长签字后报人事处。

8)参加面试的应聘人数与拟聘岗位数达不到3:1要求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同次招聘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聘用。

5、公示与聘用

1)人事处将用人单位、部门报来的应聘者面试成绩及拟聘用人选,上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部门通知拟聘用人报到。

2)聘用人才试用期为2个月,2个月试用期内,若有离职或不能胜任工作,可实施递补,正式聘用后离职,不可再递补。

3)聘用人才试用期结束后,本人带近三个月内在市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的报告,到人事处办理劳务派遣人才的正式入职手续。

(三)保密与回避

1、凡经手招聘有关保密材料的,必须签订保密协议,如有泄密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2、凡与招聘的报名人员有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招聘工作。

二、编外人员辞职管理办法

1、编外人员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部门必须加强对本部门编外用工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编外用工人员提出辞职意向后,用工部门及时将相关人员信息报送学院人事处。无故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岗连续一周以上人员按照自动离职处理。

2、编外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需在辞职前1个月向所在部门提交辞职报告,经部门领导和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到人事处办理备案手续,同时领取《辞职流程表》,按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3、编外人员按程序提出辞职后,人事处将及时告知人员劳动关系方,办结社保工资的停、转手续。其中,劳务派遣人员辞职的,将通知合肥人力资源事务所办理该人员社保终止手续,当月工资转移学院发放;退休返聘人员和其他编外人员的按照辞职当月实际工作量核发工资等相关费用。

4、编外人员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辞职手续的,产生的非劳动使用期的相关社保费用由个人全部承担。未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的,涉及本人工作期间的工作考核和政审不予办理。

5、编外人员在假期期间(寒暑假)工资领取后,一个月内提出辞职的,须退回假期提前支付的工资、绩效、各类补贴等费用,否则不予办理辞职手续。

6、编外人员办结辞职手续后,人事处将把用工部门人员缺额列入下一批招聘计划。由于辞职造成缺岗情况的,在新招聘人员到岗前,用人部门安排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酌情安排专人做好辞职人员的岗位工作,由此产生的超额工作量按规定上报。

7、涉及劳动关系终结、解除和涉及法律原因停止用工的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学院有关规章规定办理。

三、有关说明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执行,待《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劳务派遣人才招聘暂行规定和编外人员辞职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后终止效力。

2、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