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室学生管理条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12浏览次数:1896

 

语音室学生管理条例

    一、学生进入语音室应服从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安排,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有权利对违纪学生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交学生所在系部处理,对不服从管理的学生不予接纳上机。

   二、保持教室正常教学秩序和公共卫生,在使用过程中,学生不得在桌上乱涂乱画,不大声喧哗,不打闹,不抽烟,不乱扔纸屑,不随地吐痰,不准在教室内吃食品、饮料等,不得将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带入教室。

   三、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使用教师机和服务器,避免计算机网络系统人为破坏。

   四、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上机人员不得将外来硬盘插入语音室电脑。一经发现,取消其上机资格,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五、避免人为破坏语音通信线缆,对于语音室内的任何财产,在上机使用过程中,不得故意破坏。对人为造成的损失要追查当事人的责任。

   六、在上机过程中,如果计算机发生异常情况,不得擅自处理,及时与老师或管理员联系,对私自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责任。

   七、下课后学生必需把凳子和耳机复位,凳子放好、耳机挂在指定的位置上。

   八、属于语音室的财产,未经管理员许可,不得带出语音室。

   九、下课后及时关好门窗和关闭电源,做到防火、防盗,确保财产安全。

   十、凡违反上述条例,致使电脑设备及其配件以及语音室其他设备受到破坏,或者造成其他后果的,将根据损坏程度照价赔偿。如果因为其行为影响到正常教学秩序,将根据相关规定报学生处给予处分。  

                                          网络信息中心